3、 第一階段「學術倫理專案工作小組」召開7次會議
(二) 2017年3月21日召開會議審議,除約請第一階段兩位委員以專家身分列席說明,並提供資料總計四件,包孕:
●第一階段審查所有資料及第一階段查詢拜訪告訴;
(四) 計劃從組織及內控上強化經管,提升研究品質翻譯
(一) 撤銷研究員升等申請案
(三) 本院將成立學術倫理專責經管單元,積極成立學術倫理教育機制,制定學術倫理管理要點,及擬訂學術倫理案件處置懲罰作業流程;
●第二階段「學術倫理專案審議委員會」決議;
7、 蘇振良副研究員2017年4月14日准辭,本院後續處置不受影響
他認為,國衛院是拿了納稅人25億經費的機構,盡快跟國人交接完全的調查內容,應是基本的義務。不然,若是台大那樣的調查速度與效果都引發了各方黑箱功課的質疑,「那我們真的不知道該用什麼形容詞來形容國衛院!」
《科學月刊》總編纂蔡孟利4月24日於《民報》撰文,對緘口不言的國衛院喊話,不要只是默默的讓涉案的蘇振良副研究員自動告退,然後就當什麼事都沒産生過。他直指:「是的,我說的就是台灣的國度衛生研究院」!
(二) 已購置iThenticate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讓同仁發表論文前可先行檢視與確認;
五、 第二階段「學術倫理專案審議委員會」
(二) 撤消本院年輕學者研究獎申請案
Ø 2017年4月19日教育部函知蘇振良副研究員兩篇期刊論文觸及違背學術倫理
以醫藥衛生研究為方針、由國度撥款津貼設立的國度衛生研究院,院長已懸缺兩年半,學術界及國衛院內部掀起了國衛院的定位問題及使命論戰翻譯國衛院感疫所前所長、衛生署(現改制衛福部)前防疫處處長蘇益仁,日前也撰文指陳,國衛院新任院長的使命應向導院內研究人員,以其學術研究來解決國度的醫療問題翻譯
(一) 委員5人,包括對份子與細胞生物學、癌症研究、臨床流病學、嘗試室管理等有專精之資深研究人員擔任,其中4位具有研究單元主管經歷。
● 2016年12月9日及2017年1月4日科技部來函,請蘇振良副研究員針對其2006年與2007年頒發的3篇期刊論文,回復有疑義的部份;
(一) 2016 年 11月29日舉辦「學術倫理國表裏案例分享」演講;
(三) 撤消科技部傑出研究獎申請案
(一) 5位院外委員構成,此中3位為院士,皆具學術行政主管經驗,如大學院校之董事長、副校長、院長等。
蘇已繳回被追的34萬5千元研究費
(二) 人事審議委員會於2017年4月24日召開第一次會議。
(二) 2016年12月16日到2017年2月13日間共召開7次會議,調閱蘇振良副研究員於任職本院時代所揭曉論文相幹資料,並請當事人與嘗試室成員進行數次說明。
●蘇振良副研究員針對調查報告之書面答辯資料;
● 2017年3月13日台灣大學來函,認定蘇振良副研究員違背學術倫理公函;
(四) 睜開查詢拜訪
8、 強化本院學術倫理經管與練習
(一) 2017年4月7日完成送審資料總計五件,包羅:
蔡孟利檢視國衛院的調查申明指出,明顯國衛院的兩個實質調查與審議的階段都已竣事,進入了其所謂的第三階段「人事審議委員會」功課翻譯那為什麼,國衛院連一點點實質查詢拜訪後的成果都不公布,僅是公布查詢拜訪「流程」。
(三) 第三階段「人事審議委員會」計議懲辦建議。
對於國衛院研究人員捲入論文造假案,處置懲罰進程遭到外界質疑,甫由衛福部轉職國衛院董事長的林奏延,今天接管《民報》採訪時示意,他還沒細心看申明內容,要再多認識看看。但林奏延重申「研究誠信」的主要性,強調這是學術的根基良知,也是最主要的原則,不管若何都不克不及忘失,他進展所有研究人員都要秉承這個原則翻譯
*本學術倫理案自2016年11月産生至今,並無積壓公文,均依劃定謹慎辦理。
Ø 2017年4月11日科技部函知蘇振良副研究員違反學術倫理案,停權5年、終止履行入網畫並須繳回研究主持費新台幣345,000元。
此次台大論文造假案,爭議最大的是產製出的假論文長達10年、且層級上達校長楊泮池。此中,指標論文即楊泮池掛名第二作者、已遭認定造假的2006年《Cancer Cell》期刊,該論文第一作者即為蘇振良,蘇同時在另兩篇問題論文中也掛名第一作者。科技部今年3月30日公布的調查結果,確認蘇振良違背學術倫理3篇、除停權5年,並追回民國96到105年相幹研究計畫主持費34萬5千元,並撤銷其曾獲得的吳大猷師長教師記念獎資格並刊出獎牌。
● 2017年3月30日科技部新聞稿公布臺大學術倫理案審議結果;
1、 本院當即停止蘇振良副研究員之升等與獎助並睜開查詢拜訪(105年11月)
6、 完成審議資料,著手進行第三階段「人事審議委員會」作業
●2016年12月9日及2017年1月4日科技部來函,請蘇振良副研究員針對其2006年與2007年發表的3篇期刊論文,回復有疑義的部分;
(二) 第二階段「學術倫理專案審議委員會」依工作小組供應結果討論是不是違背學術倫理;
台大論文造假案中有位「消逝的樞紐人」蘇振良,在多篇問題論文中擔負第一作者,卻因2013年轉職國衛院副研究員,此案爆發後,台大認為蘇已非該校人員、沒法懲辦;國衛院則認為其論文揭橥時候非在該院任職,竟成有問題、但「三不管」確當事人。直到昨天(25日),國衛院才默默在網上發布蘇案處置懲罰流程,透露表現准了蘇振良辭呈,並將把科技部要求蘇繳回的計畫研究主持費34萬5千元回繳科技部翻譯
(一) 蘇振良副研究員請辭依勞基法辦理。
林奏延也表示,「如今在忙院長遴選的事宜」,今朝國衛院院長由高醫大前校長余幸司代辦署理,下個月(5月)初將會遴選行新院長,作法是由遴選委員會提出建議名單,交由董事會討論出2位人選,最後再交由行政院圈選確認翻譯
國度衛生研究院處置懲罰2016年學術倫理案申明全文
國衛院定位到底在哪裡?
Ø 2017年4月5日台灣大學函知本院查詢拜訪敷陳;
(三) 2017年4月11日科技部來函,請本院繳交蘇振良副研究員因學術倫理案被追繳計畫研究主持費新台幣345,000元,蘇振良副研究員已全額繳至本院,刻正管理繳回科技部功課翻譯
工作小組完成第一階段作業,通知癌研所主管及蘇振良副研究員,蘇振良副研究員於2017年3月17日提出版面答辯。
林奏延但願新院長上任後,國衛院將有新的景象形象翻譯「董事會遷就國衛院鼎新、轉型標的目的,與新院上進行計議」,至於轉型偏向,林不願多談,表示「以後再說」,他也意有所指的說,院內同仁可能會對於轉型有一些分歧的聲音和想法,到時人人再來計議、研究,但他強調「國衛院必需要適度轉型」。
4、 通知完成第一階段功課,並再次請當事人答辯
2、 對照台大學術倫理處置懲罰體式格局打點
(一) 第一階段「學術倫理專案工作小組」就蘇振良副研究員進入本院後頒發論文進行查詢拜訪;
偶合的是,國衛院隨即在隔天、25日於官網上公布「國度衛生研究院處置2016年學術倫理案申明」,說明全案的查詢拜訪程流,強調「本學術倫理案自2016年11月産生至今,並沒有積存公函,均依規定謹慎打點。」
(二) 蘇振良副研究員學術倫理調查及人事審議會懲處案將加快進行,不受影響。
● 2017年3月30日教育部公布國立臺灣大學郭明良團隊學術倫理案審議後果;
● 2017年3月13日台灣大學來函,認定蘇振良副研究員違反學術倫理。
●後續彌補資料:
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065910196.html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華頓翻譯公司02-7726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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